有两件事情是可以进行判断的:

  1. 性骚扰是不对的。

  2. 打人是不对的。

对于施暴者的定性,毫无疑问是犯罪,两人也已经被抓获。关于本案,对于第二点我觉得没有什么好说的,但第一点就有很多人延伸了。

关于性骚扰,毫无疑问是一个女权主义的常见论题。关于女权主义,我虽然同情女性的遭遇,但我并不自称自己为女权主义。因为当肉体称为正义的内容时,男性这具肉体似乎就有了天生的原罪。于是,女权主义就有了与神学相似的结构。男性的结构连带着肉体是要被超越的,而这种超越,如果只是对原先父权制结构的上下颠倒,那么他也只不过是父权制的翻版而已。对于所谓“母权制”的畅想,也不过是女权主义版本的诺替斯主义。这是我对田园女权理论最大的不满。

事实上,如果女权主义的出发点是女性,那么反而会强化父权制本身,甚至作为父权制运作本身。因为女性本身就是父权制所制造的,女性不需要女性这个位置,她需要一个更符合她实践的位置。因此男权也要回归他的位置,而不是为了剥削而去僭越。性别应该方便人实践,而不是反过来成为人的约束。

回到性骚扰上来,作为一名男性应该要知道性骚扰不是一件值得称道的事情。但那些应该知道的男性往往不会意识到,这就很糟糕了。性骚扰不仅仅是一个女权主义的问题,它本身就是一个法律的问题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》第 40 条规定:“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”。但从现实来看,普法和执法的力度都不太够。而且最近的一些案件也噤声了许多为此而苦恼的女性,造成了非常不好的影响。如果不能在这方面有所推进,大概还是现状如此混乱吧?


现在这个情况可真的是乱啊!

女性主义问题在父权社会几乎就是背景板,性骚扰本身就是女性主义问题的典型。而打人事件就是性骚扰的后果,而且扩大化了,从这个角度看确实是女性主义问题。但问题不能单单这么看,当我们把性骚扰当作前提,那么这件事就是一起非常恶性的寻衅滋事,打人者如此有恃无恐,背后的问题一定更大。

我觉得这件事情能够引起大众理性的短路,很大程度上是对这件这件事无法找到一个合理的切分点。女性主义多少是有点的,类似的案件中,女性其实比男性要更无力,而且从起因看,鲜有将男性作为自己性骚扰对象的。而且被男性拒绝和被女性拒绝从暴怒的理由是不同的,男性面对女性更容易以暴力方式令其就范,背后就是整个父权社会的符号机制所压迫的。

那么社会治安事件又如何呢?完全没有问题。只要理由一替换,同样事件同样的逻辑也都成立,甚至更为普遍。男性可能还能抗一下,但女性就真的不行了,因此,女性比男性更为恐惧。

那么哪个是最主要的呢?打人是最主要的,其次是女性主义问题。因为即使男女平等了,但在类似事件面前,结果都是类似。但不代表女性主义的矛盾不存在,只是它处于次要的地位,也需要我们加以关注。这是也是很重要的事情。

而且,比起这件事是否是女性主义性质的。围绕这件事而出现的各种争论,我觉得是更为有趣,是更加女性主义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