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篇的内容本来是突发的,要不要写本来是随意的,但随着我对这个问题更多的思考,兹文也处于不得不写之状态了。

具体的人与抽象的人,分别指的是什么?简单来说就是符号与实在的差别。具体的人就是先于抽象的实在,它是人抽象前提,是人的无限性本身。而抽象的人是指,当人进入到符号之后所被抽象化的符号集合。不可否认的是,人必须经过这样的抽象,因为只有通过抽象我们才能思考人,但这样难免会有一个问题,即是具体之人的死去。

我们在脑海里可以模拟某些人如何互动,但脑海里的模拟毕竟不比现实中的模拟,因为脑中之模拟究其目的,是为了预测现实之人的动作,但是,这二者有着天然的鸿沟。我们对于符号的过度拷问只能得出符号本身,如果我们想要回溯性获得事实,就不应该拷问符号,就应该拷问现实。因此,我这里想说的其实也是一句陈腔滥调:“对事不对人”。

在社会中的抽象的人

人在社会中是被极度抽象的,他们是各项报表的数字,是卫道士口中的“乌合之众”,是各类人性论中被归纳的人性的集合。总之,人在社会之中没有被具体地看待,他永远是被抽象的,且是被层层抽象的。在抽象中,人的实在被抹消,成了只需要稍加影响就能作出必然结果的决定论机器——这是最为荒谬的,也是最为残忍的谋杀。

无论是在历史还是在当下,我们对于人的抽象给与了过多的关注,但实际上,我们更需要关注我们为什么要抽象,我们的抽象又在拷问着什么样的具体?在我看来这些问题是急切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