对意见的偏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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鄙夷意见的传统从巴门尼德就开始了,认为“存在者存在,不存在者不存在”。但这里显然有一个元认识问题,为什么存在者可以被意识,而不存在者也被意识了呢?显然,这个问题很少有哲学家触及,因为这几乎是一个悖伦。如果说意识的认识并不以存在者的存在为基准,那么认识也就成为了完全不可靠的东西,但真的是这样吗?我们真正深入这一维。
如果说存在或者不存在,对于意识而言是有办法分辨的,那么存在或者不存在即使被认识也没有关系。但举一个例子,比如说我想象一只黑天鹅,但我如果没有切实经验到黑天鹅,那么这只黑天鹅只能是纯粹想象的。它是存在的吗?不清楚。而且,切实经验这件事也有问题,我们一定是看过黑天鹅,黑天鹅的存在才能被我们所认识,还是说仅仅靠插画也能确认黑天鹅的存在了呢?黑天鹅的存在与否,在我们这里是分辨困难的,但对于认识而言,黑天鹅是否存在,只是一个程度问题,一个历史的结构,我们仅仅靠自己想象和直接看到黑天鹅是两个事件,对于黑天鹅是否存在,只是源于我们对这两件事的确定性把握罢了。换句话说,认识从不真正处理存在问题,它只指向存在,而存在与否只与事件有关。
这样的结论似乎有点太突然了,我们深入解释一下。我们首先要把握一下认识的边界,如果说认识仅仅是一种意识的意向,那么它对存在的把握必然是无法涉及的。因为意识并不区分存在者,对于意识而言,关于黑天鹅的意识和关于紫天鹅的意识是等同的,而存在或者不存在,必然需要依靠事件为其提供经验来区分,换句话说,决定存在的意识是外在的。仅仅依靠意识本身,而不依靠内外边界的行动者,是无法达成这一内容的。
但仍然有人会对事件抱有疑惑,为什么事件不能是纯粹内在的?首先,如果事件是纯粹内在的,这就意味着唯我论。唯我论总是不成立的,因为它总是需要一个在内部的外部性来维持世界的不可控制性,在唯我论里,是他者必须存在。而这种他者的存在本身,是依靠事件来确认的,如果他者无事件存在,我们就总可以忽视它,但事件强迫我们卷入其中,并要求我们必然分有一个外部性结构。因此,事件无法是纯粹内在性的,事件必然是异己的,他者的。
因此,存在者的存在不再是静态的存在,而是一种在生成和在确认。这似乎对我们而言带来了许多问题,我们关于世界存在的认识受到了挑战,但我们以短暂的、动态的对世界的认识,替代了关于世界静态的认识,也就是纯粹静态的形而上学世界。
这是有益的,虽然我们似乎引入了不可知论,但这是必要的。它不是传统的怀疑论,它是对世界存在的超越性的肯定性确认,人与世界依靠着行动者获得对世界的明晰性。我们对于世界的不可知是一种“小大之辨”。
有人问,这里是否存在一种绝对确定性呢?这里的确定性其实就是一个时间问题,确定性将在多长时间内生效。即使我们回到传统哲学的范围内,那种静态的确定性也无法永恒地给予给我。换句话说,这种绝对确定性是一种自我安慰。如果世界不是人所控制的,人就无法把握这种确定性,事实上人又能把握到什么确定性呢?但对于行动者而言,确定性的问题是一个次要的问题,对于行动者而言,确定性不过是可以施加的范围和可以持续的时间而已,只要这种施加可以持续进行,它就永远可以是确定的。因此,确定性只是一个是否可实践的问题,各种理论的确定性,是理论在实践中的对抗问题,这是确定性的实质与核心。我们实际上并不需要一个绝对确定性。
在这里,我们又发现了科学的意义,发现了纯粹肯定的科学,以及现有科学在何种意义上的不确定性问题。传统哲学对意见的观念是有害的。
文章作者 bigshans
上次更新 2022-10-1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