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是我在读实践论的时候发现的。传统马克思主义者对于实践和真理的认识很片面,其来源是费尔巴哈提纲的第二条。我觉得很荒诞。

如何理解费尔巴哈提纲的第二条

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[gegenständliche]真理性,这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,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。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,即自己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,自己思维的此岸性。关于思维——离开实践的思维——的现实性或非现实性的争论,是一个纯粹经院哲学的问题。

原文贴在这里了。

马克思在这里讨论的表面上看起来是实践与真理的关系,但事实上是在对自康德以来的认识论转向进行批判。马克思认为,传统认识论中的思维是脱离实践的,是一个抽象的思维,如同经院哲学里的上帝一样,讨论很繁琐,但没有什么实际的作用。马克思在此强调思维的此在性,思维是实践的,是在实践之中的,因此认识问题就转化为了实践问题。传统认识论倒转了作为结果的真理和作为原因的实践,因而必然会有一种全知全能的先验知觉存在的幻觉。

那么,马克思在这里是否表达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呢?

首先可以看到对于真理性的定义,后面写到“即自己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,自己思维的此岸性”。在这里,“证明”一词不等于“检验”,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不是检验出来的,这个证明更是一种合一。换句话说,真理的真理性就是实践自身,就是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,是实践有机结合的一部分。真理不是与实践对立的存在,也不是超越实践的存在,而是内在于实践之内的一部分。

因此,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吗?从实践中来的思维都需要认真对待,而那些脱离了实践,需要实践检验的,又如何称得上是真理呢?

庸俗辩证法

传统马克思主义者对于马克思主义理解不深刻,对于古典哲学缺乏思考,往往就容易弄出一些庸俗辩证法。

他们常常将一些违反矛盾律的说辞拿出来,说这是反形而上学的。殊不知这正是另一种形而上学,我愿称之为“形而上学式辩证法”。

在真理和实践的问题上也是,将真理从实践中分开,一开始就错了。实践不是没有真理的实践,没搞清楚这一点,就永远到达不了马克思所思考的范围,相反,这恰恰落入费尔巴哈的陷阱里去,成了马克思所要批判的对象。

实践论通篇充满了这样片面的逻辑,将完整的事物割裂开来,然后在拼合在一起,然后称之为矛盾的对立统一。我觉得这些是不对的,看不到在历史中,一个完整的事物如何变成另一个完整的事物,连否定之否定都看不到,扬弃也被片面理解,最终只会倒向费尔巴哈的怀抱。